最近有些鄉親因為借錢給朋友周轉,朋友拿了幾張公司票做擔保,不過沒幾天就聽說這間公司「解散」啦!不過,公司解散了也沒有關係,如果公司的資產結算後還有殘值,鄉親至少不會求償無門,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!

公司解散後,公司的法人資格並不會馬上消失,還要經過清算程序,也就是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理,催收債權,償還債務,把公司剩餘財產分給股東,只有完成清算的程序,公司法人人格才會歸於消滅。

可惜的是,這間公司解散後,大門一關人去樓空,鄉親也不知道這間公司到底有沒有進入清算程序,所以鄉親到底要去哪裡查詢解散的公司有沒有進入清算程序呢?

依照經濟部92年6月10日商字第09202118980號函釋,公司有無進行清算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查詢!至少先弄清楚這間公司目前的狀況,再想辦法把錢討回來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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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嘉玲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